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丽水清风>>发布厅

方向在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第二次大会上作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8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月27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 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第二次大会现场
  
☉ 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第二次大会现场
 
  
报告全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7日)
方  向

       我代表中共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2月2日,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召开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市委书记张兵同志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一年。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稳步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严守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了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

  (一)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政治生态更加优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市共有6名领导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把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市委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确保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两委委员”和我市出席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代表。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和村社组织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6起,给予党纪处分67人。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的意见,出台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保证政令畅通。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0个,查处101个,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8人,组织处理25人,通报典型案件61起。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督办监察工作,全市共约谈44人,问责15人。探索对市直12家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回监督工作,发现问题142项。

  (二)稳步推进改革试点,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于2017年2月底、4月底相继完成县、市两级监委组建和挂牌;全市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135名,实际转隶99名,其中市级23名。推进人员深度融合,转隶人员与原纪委机关人员全部混编,并对全市转隶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认真履行监察职能职责,重新设计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流程图,用足用好监察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全市共对10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实行市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强化自我监督。将各级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其部分监察职能,实现监察职能的横向拓展。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对口联系、派驻巡察联动等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管党治党更加有力。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市委抓好“两个责任”十项制度落实,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执行主抓直管、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协助市委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点评会,公开通报4个方面17类50个突出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突出抓好“三个三分之一”专项抽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终大考”。认真落实整改问责机制,深入开展“五个回头看”工作,加强省委巡视、主体责任检查和评议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全市共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更加清新。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的落实,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协助市委开展以“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为主题的“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根据市统计局民情民意调查热线统计,我市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满意率高达99.4%。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畅通网络、电话、微信等作风举报平台,建立“一月一主题”督查机制,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因私护照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全市共开展各类检查530次,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2起。协助抓好电视问政工作,进一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等节目创收视新高。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更加注重领导干部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丽水好家风”展览活动获得广泛好评。

  (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更加严厉。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方面的新优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兑现了届末之年、试点期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承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551件次,同比增长33.5%;处置问题线索2980件,同比增长142.3%;立案1216件,同比增长9.7%;党纪政务处分1221人,同比增长11.4%;移送司法机关19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5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06人次,同比增长154.4%。其中“第一种形态”1561人次,占55.6%;“第二种形态”833人次,占29.7 %;“第三种形态”233人次,占8.3 %;“第四种形态”179人次,占6.4%。完善追逃防逃工作机制,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涉及丽水的7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已全部追回,成功阻止1名涉嫌贪污被调查人企图逃往境外事件,在全省率先实现追逃零存量、外逃零增量的目标。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强化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加强执纪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理流程和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申诉复查工作,保障申诉人权利。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审判及协调沟通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六)深化市县党委巡察,震慑作用更加彰显。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限期报结工作,精心指导缙云县做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高标准抓好上年度巡察工作整改,12家被巡察单位已整改到位282个问题,挽回经济损失6119万余元。协助市委制定《中共丽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高效率推进四届市委巡察,完成第一、第二轮共8家市直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并启动第三轮巡察。其中前两轮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227个,移送问题线索17条。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9个县(市、区)均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累计巡察县直单位67家(次)、乡镇(街道)35个,震慑遏制作用充分彰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巡查行政村89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更加过硬。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出台市纪委议事会议规则,对市纪委常委会、机关办公会议等会议作出规范。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建过硬队伍、创造过硬业绩”和“扛起新使命、迈向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活动。全面加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通过举办“丽水清风”学习论坛,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读书会,强化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层层签订“坚持高线、坚守底线,永葆纪检铁军本色”承诺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行工作日志、平时考核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担当精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运用有偏差,日常监督仍需加强;“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反弹回潮的隐患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提供了行动纲领,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相统一”的重要经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的深刻总结,闪耀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科学光辉,昭示着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并紧密结合丽水实际,切实把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运用到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创造新的丽水经验。就当前来讲,重点要牢牢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思想认识上,必须正确把握政治生态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自然生态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政治生态关系到人们的精神健康。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丽水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的重要发源地,山清水秀是丽水最大的资源和资产,我们在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然生态的同时,也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政治生态,紧紧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目标,统筹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在丽水的实践,努力实现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的“两个绿水青山”。

  (二)在战略定位上,必须正确把握纪律建设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并列起来,形成了更加科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党建总体布局,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以“两个责任”为支点,以“六项纪律”为标尺,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杠杆,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明的纪律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三)在工作重心上,必须正确把握监督执纪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我们既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章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建设的布局变化,以及党章对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又要坚持在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统一起来,严格区分滥用职权、失职失责和改革失误,旗帜鲜明鼓励改革、宽容失误,为奋力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四)在方法策略上,必须正确把握惩治腐败与以案治本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治标和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根除病源。我们既要立足当前、注重治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又要立足长远、注重治本,紧紧围绕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制度规范、堵塞腐败漏洞,不断推动办案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办案的威慑、教化、防范功能,逐步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防线。   

       (五)在实践路径上,必须正确把握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思想建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灵魂工程,必须始终把固本守魂摆在首位,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工程,要求立体式、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把制度管党治党贯穿始终。我们既要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突出纪律教育,注重发挥党内政治文化的滋养作用;又要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刚柔相济、相得益彰、取得实效。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红船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关键,以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以加强纪律建设为根本,以加强党内监督为保证,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以清廉浙江建设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更大战略性新成果,为奋力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行为,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继续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加强动态分析研判,把情况摸清楚、搞明白。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以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二)坚持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决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省委出台的《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凝心聚力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继续全要素深入试用各类监察措施,完善留置操作指南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内部工作衔接,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坚持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关键,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巩固拓展成果抓深化。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巩固拓展工作成果。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狠抓“关键少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县乡基层等领域,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

  聚焦突出问题严整治。要补短板,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紧密联系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继续深化“电视问政”,坚决对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亮剑,对抓改革坐而论道、不重实效重包装、习惯于造“花瓶”、搞“噱头”的,重点查处、坚决纠正,并实行“一案双查”,对相关领导人员予以严肃追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形式新动向,进一步完善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和“一季一主题”循环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回潮复燃。

  密切联系群众树新风。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把党的群众路线化作扎扎实实为人民谋幸福的具体行动。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问计于民。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明群众纪律,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方面烦心事、操心事,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严肃问责。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坚持以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坚决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支出以及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

  严把质量效果不放松。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依法规范使用12种监察调查措施,依法维护监察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的权威。切实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

  强化防逃追逃不放松。始终坚持防逃工作不放松、不松劲,做到防逃关口前移。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加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员信息报备、证照申领、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组织、人事、公安、外事、台办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证照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设置防逃程序,切断腐败分子后路,遏制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织密箍紧防逃工作天罗地网。

  (五)坚持以加强纪律建设为根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强化纪律教育。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途径,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积极开设纪律讲堂、道德讲堂、作风讲堂、家风讲堂等,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阵地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讲好正风反腐的丽水故事。

  强化纪律执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纪律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要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坚持把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等战略决策作为一项纪律落实下去,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发现苗头就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又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加大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六)坚持以加强党内监督为保证,坚决发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

  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丽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高质量稳步推进新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办事不出村,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成果落地。加快推进巡察机构建设,夯实巡察工作基础,打造市、县“一体化”巡察格局。

  全面改进派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配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真正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积极探索有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路径和机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和地方监委联合调查等机制。统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力量,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继续探索开展巡回监督,实现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七)坚持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不断健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机制,探索对已巡查村开展“回头看”和专项工作督查,着力发现和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作用,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深入一线,通过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农村基层压紧压实,不断健全“县级党委、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县乡党委、纪委的管党治党责任。县乡党委和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的,或者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问责。

  (八)坚持以清廉浙江建设为抓手,坚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清廉浙江目标,积极协助市委抓好清廉浙江建设在丽水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以此为抓手,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全面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责任追究报告和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升“三个三分之一”专项抽查办法,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市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和县级纪委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市县两级纪委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领导,切实强化其监督作用。

  四、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职责,要不负信任、不负重托,扛起新时代的光荣使命。市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锤炼,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一)在主题教育中锤炼党性修养。继续深入开展“扛起新使命、迈向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出自信,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学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发扬严细深实、艰苦奋斗的作风。要舍身忘我,无私无畏,坚定担当,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以“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为核心价值,大力推进纪检监察文化建设,带头传承我们党的好作风、好文化、好传统,以优秀的纪检监察文化保养执纪利剑永不生锈、呵护执纪铁军永不褪色。

  (二)在实践磨砺中增强执纪本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提高履职能力。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政治和业务培训,全面增强监督执纪本领,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成长途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交流选拔力度,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迈开步子、走出院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困难和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发扬认真精神,精准发力,靶向作业,力求办结的每一项工作零失误、零差错,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积极建设“智慧纪检监察”,着力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科技反腐品牌,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为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翅膀。

  (三)在严管厚爱中树起自律标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用好谈心谈话等手段,不断校正干部成长的方向,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生活大熔炉中经受锤炼。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坚如磐石的意志、敢于胜利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更大战略性成果,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丽水篇章而努力奋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