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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8-02-28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丽水市
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在丽水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0人,列席 76人。

  市委书记张兵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方向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车俊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快建设清廉浙江。张兵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指出,一年来,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稳步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严守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了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

  全会指出,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必须正确把握政治生态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在战略定位上,必须正确把握纪律建设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在工作重心上,必须正确把握监督执纪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在方法策略上,必须正确把握惩治腐败与以案治本的关系;在实践路径上,必须正确把握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关系。

  全会强调,做好2018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红船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关键,以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以加强纪律建设为根本,以加强党内监督为保证,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以清廉浙江建设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更大战略性新成果,为奋力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第二, 坚持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决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监察工作规程,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强化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三,坚持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关键,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拓展成果抓深化,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引导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聚焦突出问题严整治,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密切联系群众树新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坚持以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坚决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严把质量效果不放松,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防逃追逃不放松,织密箍紧防逃工作天罗地网。

  第五,坚持以加强纪律建设为根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纪律执行,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六,坚持以加强党内监督为保证,坚决发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不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稳步推进新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改进派驻监督,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积极探索有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路径和机制。

  第七,坚持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县级党委、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八,坚持以清廉浙江建设为抓手,坚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全会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严细深实、精准有序,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牢固树立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坚如磐石的意志、敢于胜利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更大战略性成果,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丽水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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