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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 :丽水纪委监察
  

       近日,青田县严肃查处并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青田县章村乡王金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土连、原村委会主任王明高、原村监会主任王明达、原村委会副主任王敏嵩违规套取笋竹两用林抚育项目资金的违纪问题。2015年,王土连、王明高、王明达、王敏嵩四人违规套取补助王金村笋竹两用林抚育项目资金9300元。20179月,王土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明高、王明达、王敏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被追缴。

  青田县腊口镇武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务员张亚琴侵吞青苗补偿款问题。2014年,张亚琴违规截用侵吞武村部分村民的青苗补偿款43400元。张亚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9月,张亚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被追缴。

  青田县北山镇周山村原村委会主任付崇敏优亲厚友问题。20171月,付崇敏在明知其弟媳妇董某某不符合2016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条件,仍将董某某上报为受灾补助对象,使董某某获得了补助金300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11月,付崇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被追缴。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精准发力,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严肃扶贫工作纪律和规矩,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和查处工作,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进行问责追责,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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