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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查处首例违反换届纪律案件

发布日期:2016-11-10 来源 :松阳县纪委

近日,松阳县查处了一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涉案党员被取消乡党代表当选资格,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该县县、乡换届工作开展以来查处的首例违反换届纪律案件。

据了解,2016年10月,松阳县樟溪乡力溪村党员周某某通过打电话、当面打招呼等形式获得党员推荐,成为该村的乡党代表候选人之一。为确保选上乡党代表,在力溪村乡党代表选举期间,周某某又通过打招呼、向少数党员送香烟的方法拉取选票。2016年10月10日,周某某经村支部选举,当选为松阳县樟溪乡第十三届党代表。

根据群众举报,2016年10月14日,松阳县纪委联合该乡纪委快速出击,对周某某在党内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线索进行查处。经查实,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工作纪律,属拉票贿选行为,扰乱了换届秩序,该乡党委取消了其乡党代表的当选资格,2016年11月2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周某某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

   “我们对违反换届纪律,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松阳县纪委副书记阙晓明这样告诉记者。在下一步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该县将继续坚持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零例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保障村级组织换届按时有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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