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和县纪委对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光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光洪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礼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刘光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光洪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