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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按照市委的部署,2017年8 月1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经信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信委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共召开党组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委务会议、全委干部大会等会议26次,其中党组书记翁伟荣同志牵头召集22次。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责任追究、见处理结果的要求,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将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完成时限,落实126条措施。


  在整改工作中,市经信委党组敢于直面问题、正视问题,在调查和摸清问题情况的基础上,逐项落实措施,逐项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整改力度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召开市经信委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清退6.65万元违规资金。诫勉或批评教育20人,其中诫勉2人。坚持把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修订完善《市经信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市经信委干部考勤和请假制度》、《市经信委人事管理办法》和《市经信委诫勉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铁篱笆”。通过巡察整改,市经信委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触及灵魂的教育,真正达到了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正气树起来的目的。


  一、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职责定位。已制订下发《丽水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丽水市经信委党组会议事规则》,通过完善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职责,把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分别召开,分别记录、分别归档。严格按照2017年新出台的《市经信委“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二)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会、宣讲报告会等10多次会议(活动)。高度重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精神有关问题的整改,4个未落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提质强队伍”行动,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一次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三)加强干部管理。制定下发《丽水市经信委机关干部考勤和请假制度》,对外出请假、正风肃纪、加大问责力度等方面作出规定。将市委、市政府关于请假、出国、党风廉政、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规定汇编成册,印发每位干部职工,并进行学习、解读。严格按照出国(境)证照管理的规定,对全委干部持有护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巡察整改中,市经信委党组把加强干部管理作为重点未履行书面请假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两个多月的一名干部进行诫勉,并责令其清退探亲假外事假期间原已领取的津补贴616.55元。加强干部监督执纪检查,每月开展1-2次正风肃纪检查,重点检查干部上下班纪律、食堂有无存放烟酒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执行到位。


  二、关于“统揽保障工信发展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统领经信工作能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丽水经信工作实际,谋划提出2018年丽水经信工作要围绕争创一个试点、突出两个加快、深化三项行动、强化四个保障的思路,本着“跳起来摘桃子、跑起来干事业”的原则,确保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等目标。


  (二)提升精准服务企业能力。深入谋划2018年专项行动,委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维康药业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部署并精心制定2018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建立服务企业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涉企服务长效机制,提供“妈妈式”、“不叫也到、随叫随到”的贴心服务。


  (三)提升政策服务能力。发挥专项资金对企业的引导作用。规范省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补助资金使用,责令委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清退工业创新产品设计竞赛1.9万元评审费。严格落实处长、分管领导负责制,对重大支出、项目由处长负责审查把关,报分管领导审批。组织开展工业设计基地财产移交等工作,有关资产清单已经核实并移交给丽水绿谷信息实业有限公司。


  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对违规超标接待的市新墙办(散装办)经办人员,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退回超标餐费725元。2015年市新墙办(散装办)公务招待进行全面清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召开全委干部大会,认真学习有关工作制度和财务制度,重点就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等方面作进行讲解。委托中介机构,定期开展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


  (二)规范行业协会管理。在市散装混凝土协会报销考察费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全额清退1600元考察费。确定中介机构,对市散装混凝土协会进行全面审计。


  (三)加强公车管理。按规定将车辆委托拍卖,拍卖款1.4万元已上交。加强执法车管理,按照《市经信委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四、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选调工作人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范操作。2016年以来,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共调入人员12人,其中:公开选调、公开遴选10人,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进人数占总调入人员总数比例超过4/5。


  (二)着力整改混岗问题。针对长期遗留的编制少、人员混岗问题,多次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实施新的中层干部调整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混岗人数。并明确今后委机关行政编制有空缺的,优先调入现有混岗的中层干部。已发文免去4个处长助理职务。


  (三)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组织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人事管理规定学习,重点加强动议程序等环节的学习。制订下发《丽水市经信委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干部选任的环节和程序,规范人事管理。


  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学习教育。支持离退休党支部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近年退休的4名党员及时编入市经信委机关离退休第一党支部并参加学习。


  (二)健全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结合实际对委机关党支部6个党小组的党员重新进行调整。严格执行党小组每月一次学习制度,以各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调整机关党支部记录人员,加强会议记录。各党小组按要求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委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六、关于“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高发”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17年12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位班子成员向党组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党组书记翁伟荣对近年来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剖析。


  (二)召开案件剖析会。2017年12月28日,召开市经信委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件剖析会,会上对近年来市经信委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原因,指出危害,提出措施,要求全委干部警钟长鸣,严守底线。


  (三)加强廉政防控体系建设。在前期已完成市经信委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委班子成员,涉及人事、财务、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等相关的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关键人员继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防控措施。


  七、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全力整改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新规定学习,委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专题讨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党风廉政工作汇报会,对委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加强谈话提醒,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定中介审计机构,围绕审计报告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内审计划,对下属单位市新墙办(散装办)、绿谷公司以及市经信委尚未脱钩的工艺美术协会进行内审。制订下发《加强委机关及下属单位财经纪律管理的规定》,并抓好组织落实。


  (三)规范劳务派遣工管理。按照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只出不进的原则,对现有劳务派遣工(临时工)进行全面排摸,逐步消化。与市就业局、编办等单位积极沟通,拓宽用人渠道。对委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相关情况;市新墙办(散装办)个别劳务派遣工在行业协会兼职取酬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八、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强相关法规学习,召开全委干部大会,邀请市控办专家来我委作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题讲解。严格执行《丽水市经信委采购管理办法》,对3000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全部进行公开询价,3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通过网上公告、分管领导召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等,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管理。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实施的信息化等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智慧政务试点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定分批分次报废计划。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收回了2名机关工作人员及2名退休干部长期占用的4间公用车库。经过努力,收回了位于丽阳路56号的房产。


  (三)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2012年以来的会计凭证开展自查;对不齐全的补齐相关凭证。督促委财务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适应岗位需求。


  九、关于“对下属单位失察失管”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市新墙办(散装办)和市散装混凝土协会人员、财务已完全脱钩,委内有关工作人员已不再兼协会财务,协会账目及资产(保险柜1个)已全部移交。市经信委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原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18个,现已注销6个、完全脱钩11个、正在办理手续1个。


  (二)加强市新墙办(散装办)财务管理。2018年1月8日,党组书记翁伟荣对违规套取课题经费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已责令6名责任人将其违规套取的共计2.4万元经费上缴到市纪委廉洁自律主动上交款账户。对市新墙办(散装办)公务接待问题进行核查,并责令清退6笔公务接待费用,共计3541元;责令市新墙办(散装办)对2015年度公务接待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市新墙办(散装办)公务接待已纳入全委管理,按委机关的公务接待审核审批制度执行。


  (三)规范丽水绿谷信息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完成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丽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丽水绿谷信息实业公司的财务并账工作。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有关企业的相关配套工程费用已全部督促收回已责令有关人员清退2015年底赴武汉、海南考察期间在差旅费之外报销的4410元餐费。


  下一步,市经信委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以“尤为如此”的担当,进一步推动丽水工业和信息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一要强化政治纪律,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重点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宣讲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全面、系统、深入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建设,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二要严明政治规矩,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党纪党规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学习领会中央作风建设新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市经信委党组议事规则》、《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市经信委干部请假和考勤制度》、《市经信委人事管理办法》等制度,筑好“铁篱笆”。三要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领导,通过召开党风廉政部署会、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等,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党组书记作为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以及机关党委、各处室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解决的问题,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迅速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502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单位地址:丽水市继光街27号;邮编:32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丽水市经信委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1796925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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