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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丽水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25个具体问题,细化提出78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分别由5位局班子成员领办,7个牵头处室(下属单位)分解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截至目前,累计共收缴违规发放73人次的资金13888元,约谈问题11个,批评教育16人,检讨22人次,其中3人提交书面检讨。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注重建章立制,巩固和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共修订完善制度26项。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7年11月 27日上午,局党组针对“落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精神不力”等13个问题,党组书记带头作深刻检查,各党组成员对标自我检讨,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二)细化整改措施。我局党组第一时间统一思想,聚焦问题,针对巡察梳理的25个问题逐个查找,逐条对照,全面细致梳理,进行“回头看”,根据整改要求及目标,一一对应制定可操作、重实效的具体整改措施,同时以局党组名义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和市纪委。


  (三)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局党组书记为机关党支部党员上了题为“坚持知行合一,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党课,动员机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他局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联系的下属单位,分别讲党课。


  (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2017年7月以来在全局多次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督查活动,加强上下班、脱岗离岗等工作纪律检查,严查“酒局”“饭局”“牌局”,进一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17年12月6日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专门的批评教育,相关人员针对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


  (二)规范会议制度。制订出台《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区分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范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两项制度,并由局分管领导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办公室工作尤其是会议记录工作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


  (三)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制订《关于调整政府招标(采购)工作机构的通知》,对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充实调整,并规定局机关签订任何合同前均需提前交法律顾问审核,2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由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全部上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上党组会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三、关于“组织建设严重弱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测试,坚持夜学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二)建立局班子成员周一碰头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集局班子成员碰头会,党组成员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党组书记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重点工作任务,“三重一大”事项对照《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三)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2017年5月下旬至6月、12月中下旬,党组书记分别与各党组成员进行了谈心交心,就思想、工作、生活和廉政建设互相交流,加强了班子的团结,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加大党建督查考核力度。对机关党总支进行了补选,同时经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将机关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的组织力,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台账进行了集中检查,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相关人员作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定期上党课,认真落实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党课学习制度,分别开展了“读经典学精神喜庆党的十九大”诵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讨论会、十九大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等“六个一”党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台账。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订出台了《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局机关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成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协调小组,市福彩中心制订了《促销品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促销物品采购、发放和经费使用。


  (二)强化学习教育。利用夜学时间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的最新管理规定及市直单位评审劳务费列支标准;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最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进一步学习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


  (三)开展自查自纠。收回向21名在职人员违规发放的10300元考务费,市福彩中心将发放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电子秤折合现金予以清退上交,共计退款3588元,并将上述款项上缴廉政专户。


  (四)严肃批评教育。由分管局领导对涉及“违规接待”等问题的相关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员作书面检讨。


  (五)规范会议管理。自2017年8月起不再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季度例会,同时严格会议审批流程,事前申报会议预算,费用支出实行谁主办、谁承担原则。


  五、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学习培训。局党组书记在干部学习会上带领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丽水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分管局领导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和《丽水市民政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规定的学习和纪律教育,全员按要求签订个人承诺书。分管局领导专门组织办公室人事干部进行干部选拔工作业务辅导,要求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操作。2017年10月,我局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推荐市管后备干部3名。


  (二)开展批评教育。局分管领导对时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工作干部进行批评谈话,要求从中吸取教训,做细做实干部考察中谈话记录工作。


  (三)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事档案材料保管相关工作,定期整理和归档各类资料,分批分类专柜存放。如遇工作岗位调整,要求务必做好档案清点工作和书面交接手续。制订出台《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并抓好落实。


  (四)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指定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统一保管和审批表等材料的备存工作,定期对干部职工证照管理和出国(境)情况进行梳理、核查,人员调整变动时及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六、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廉政意识。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例会,组织开展党性剖析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局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一岗双责”述职,剖析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廉政勤政风险防控预警制度建设,对民生兜底、养老托管等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2017年6月份,组织5个联合检查组和2个专家组对全市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逐一开展服务质量大检查;2017年8月份以来,先后三次对全市有关县(市、区)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开展约谈提醒。在全局开展廉政约谈提醒活动,开展党组书记找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找中层干部谈心,中层干部找党员谈心活动,定期发送廉政提醒信息,使全局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守住纪律和规矩的红线。


  (四)完善防控机制。全体干部签订《岗位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表》,并落实岗位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局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形成监督检查经常化、责任追究常态化。


  七、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严,廉政建设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明确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对1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下属单位班子研究同意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备案。儿童福利院、福彩中心、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组和内控制度要求,及时纠正“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错误做法。


  (二)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局工会制订出台了《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对工会会员个人会费收取方法和方式、工会财务报销流程等作了规定。工会主席对工会财务委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流程。自2017年1月开始,工会会员按照规定每年缴纳个人会费,于2017年12月收缴完毕。


  (三)完善制度建设。新制订出台《局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使用管理的通知》,儿童福利院修订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实行物资采购、货物验收、仓库保管岗位分离制度。库存物品一律按先进库后出库、先到期先出库的原则进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清查。


  (四)加强资金监管。2017年9月,成立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评价)协调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民政资金监督管理范围、监管责任主体、民政资金下拨流程、监管方式以及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资金下拨和各县(市、区)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每年进行部门预算公开(其中包含使用公益金的项目),2017年民政部门预算纳入市人大重点听证,以充分体现公开透明。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结合“争先进位大赶超”主题活动,进一步坚定信念、巩固成果,以驰而不息的韧劲深化整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紧抓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制度建设的刚性,真正使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始终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局党组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作出部署的整改任务坚持不懈推进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0863(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民政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383977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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