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遭遇送礼怎么办?
上交廉政账户选择“我不要”
“五一”过去了,端午又即将到来,节日节庆多是请客吃饭、馈赠送礼的“高峰期”。如果你是党员干部,面对饭局,只要对照“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规定,就可以正确决定是否参加。但是,如果收到“不期而至”又难以退回的礼金、礼卡、礼券等“不义之财”那该怎么办?市纪委提醒,党员干部一旦遭遇“不期而遇”的财物,赶紧上交“581”廉政账户,选择“我不要”。
从2001年开始,全省各级纪委均设立了“581”廉洁自律专用账户,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对确实难以拒收的礼金礼卡礼券,必须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也可以直接缴入廉政账户。
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党员干部自愿上交的款物,主要分为现金、有价证券(包括支付证券)及实物三种类型。党员干部如果收到了难以退回的现金,可以上交到开户行的廉政账户,也可通过其它银行转帐或汇款到开户行的廉政帐户。事后,银行会提供“缴款回执”,证明这些钱的确交进账户了。除了直接交到廉政账户,党员干部也可以将礼金交到所在单位(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后上交廉政账户。
如果收到的是有价证券(包括支付证券)以及各类物品,一般先交所在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处理,兑换现金后上交到廉政账户。无法兑换现金的有价证券(包括支付证券)和物品,市本级可以交由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通过组织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上交国库,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置。
上交到廉政账户的款项统一上缴国库,目前,市本级廉政账户上缴国库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廉政账户并非官员受贿的“挡箭牌”,为掩饰违纪行为而上交的仍会被追责。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如果是主动、及时的,一般不认为是违纪,但也不会简单地给予“免责待遇”,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认定是否构成违纪,如果是因为自身或与其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行为而退还或上交的,不影响违纪认定。“两高”在刑事责任认定上也有同样的规定。
丽水市各地开设廉政账户情况
县(市 、 区) |
廉政账户开户行名称 |
户名 |
廉政账号 |
市本级 |
中国工商银行 丽水处州支行 |
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 |
1210200029200000388 |
莲都区 |
中国工商银行 丽水莲都支行 |
中共丽水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581账户 |
1210201009000058158 |
龙泉市 |
中国工商银行 龙泉支行 |
中国共产党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581”廉政专户 |
1210251029064200158 |
青田县 |
中国工商银行 青田支行 |
中国共产党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581专户 |
1210223029200002138 |
云和县 |
中国工商银行 云和支行 |
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1210231029000058183 |
庆元县 |
中国农业银行 庆元支行 |
庆元县廉政专户 |
19825101040023888 |
缙云县 |
中国工商银行 缙云支行 |
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专户 |
1210281019192058116 |
遂昌县 |
中国工商银行 遂昌支行 |
遂昌纪委办公室 |
1210261029200034377 |
松阳县 |
中国工商银行 松阳支行 |
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户 |
1210271029200000224 |
景宁县 |
中国工商银行 景宁支行 |
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委办581廉政专户 |
1210291029200001289 |